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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伤疤是男人的勋章,才不难看嘞!

女人明媚的眼眸比山涧里最清澈的泉水还要通透,看不到半点杂质,只有最纯粹的、帮他治疗旧伤的喜悦。

如同耀阳一般,张扬得叫人移不开眼。

她鼓励他:“坚持住啊陆大哥,现在还差最后一步,还需要你再忍耐一下!”

陆铮眯了眯眼睛,想要将季听言此刻的模样看得更清楚些,控制唇角向上牵了一下。

“好……”

“不行!!!”

谢书礼瞪大双眸看向陆铮,简首无法理解此刻的首长大人!

平日里运筹帷幄,镇静机敏,这会儿怎么脑子不清醒了,居然任由一个文盲给他扎针!毫不设防!完全信任!

他金贵的身体是用来陪她胡闹的吗?万一出点什么问题谁能担待得起?

但谢书礼万万不敢冲着陆铮说这些话,之前被他训斥的场景还历历在目,他只能威胁季听言。

“季听言你还敢来?我绝不会再让你动陆同志一根手指头!”

陆铮却道:“出去。”

谢书礼急道:“陆同志!”

陆铮并没有再说话,只是看了他一眼,这一眼蕴含着上位者不容置疑的警告。

那是上级对下级的命令,而不是商讨。

谢书礼即便有一肚子的话想说,此刻也全都被迫吞了回去,只愤恨地瞪了季听言一眼,咬牙警告。

“季听言,你给我听着,若是你胆敢把陆同志治出个好歹,我第一个要了你的命!!!”

说罢,他怒气冲冲向外走,连背影也透出冲天的怨气。

季雪梅幸灾乐祸地看了一眼季听言,阴阳怪气道:“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那个瓷器活儿,我等着看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哼!”

说罢,她追着谢书礼跑出去。

“书礼哥哥,书礼哥哥你等等我啊……”

两人的话根本对季听言构不成任何影响。

她读了二十年的书,在旁人还在上大学的年纪就取得了博士学位,学术成果数不胜数。

毕业后更是在全国最好的医院里任职,是天才中的天才,经过她手的病患数不胜数,甚至所有人默认她不久后就会成为最年轻的教授。

季听言不自傲,但也确实有这个自信。

可怜谢书礼和季雪梅两个人,明明肚子里没有半点墨水,却还看不起她,认为她也跟他们一样。

想想都觉得可笑。

又过了一刻钟,季听言将所有的针取下来,又仔仔细细察看陆铮的脉象,终于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。

“瘀血去除后,你的脉象都蓬勃有力了许多,你自己感觉呢,有没有轻松些?”

陆铮按了按胸口,又深呼吸了两次,黑眸中浮现巨大的惊喜。

“确实,那种憋闷感和疼痛都减轻了很多,你是怎么做到的,好神奇。”

他这旧疾很久了,并不是他自己不上心,不想医治。

只不过他找过军医,军医给他开了药,中药有,西药也有,零零总总一大堆,但吃了总不见好。

慢慢的,他也就不再执着,毕竟军中事务繁忙,他也有很多高强度的日常训练要做。

忍着忍着,也就习惯了。

没想到军医怎么都治不了的顽疾,居然被一个从没有上过学的季听言给治好了大半。

这怎么能不让人震惊?

陆铮是真的很好奇,也很惊喜:“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?”

“我、我并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,只是所有人都说你没有上过学,也没读过书,可你分明有着一手高超的医术,我很想知道你是从哪里学来的……”

又在背后吃了多少苦,受了多少罪……

最后这句话,陆铮并没有说出来,目前的他还没有这个立场和资格去说。

季听言有些讶异地看着陆铮,他平时不爱说话,这还是头一回听他一口气说这么多。

她说自己会医术,所有人都嘲笑她,说她白日做梦,异想天开,还嘲笑是她是只晦气的乌鸦,却痴心妄想成为扁鹊。

只有陆铮愿意相信她,还给她证明自己的机会。

因为这个,他在季听言心里的地位便跟谢书礼、季雪梅等人截然不同了,最起码足够让季听言对他敞开一点心扉。

“其实……我是自己偷偷学的。”

季听言开始掰着手指头数:“割猪草的时候,下地干活儿的时候,在牲口棚里被冻得睡不着的时候……”

“在那些零碎的时间里,我就偷偷对着医书自己钻研,学习,慢慢的就有点本事啦!”

其实也不算说谎,因为二十一世纪的季听言差不多也是这么过来的。

她出生在医学世家,父母和爷爷都是远近闻名的大夫,她从一岁的时候就开始学着认草药,路都走不稳当的时候就要学着拿针。

从小到大,寒来暑往,从来没有一天松懈过。

唯一的区别是她有亲人疼爱陪伴,不用干活儿,不用劳作,是她比原主幸运的地方。

听了她的话,陆铮只觉得眼前的女孩儿实在坚韧过了头,像是秋天的蒲草,看着柔弱可怜,但其实特别有韧性。

无论继母与继妹如何欺负她,苛待她,她都不会放弃自己,仍然在苦难之余偷偷学习一技之长,救自己于水火。

好坚强的女人,好厉害的女人。

对于季听言,陆铮心底第一次生出了除心疼之外的情绪,那便是敬佩。

“你真的很厉害,我佩服你。”

陆铮一字一顿,完全没有拍马屁的意思,那是完全出于内心的夸赞。

能让这么一个正义凛然的大男人真心夸赞自己,季听言心里还是十分骄傲的。

“哎呀……其实也没有很厉害,你说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……”

季听言虽然竭力忍耐,但的唇角和眼睛还是暴露了她的好心情,像只得意的狐狸,毫不设防地冲人摇头晃脑甩尾巴。

陆铮目不转睛地看着她,心说这姑娘怎么能这么厉害,又这么可爱。

季听言兀自开心了一会儿,才想起陆铮衣服还没穿上呢,连忙道:

“你赶紧穿上衣服吧,好不容易把老毛病治好了,别再又着凉了,那多亏啊!”

她这么一说,陆铮才想起自己还光着上半身,肌肉大大咧咧地暴露在空气里,包括那些丑陋吓人的疤痕。

陆铮眼神一暗,连忙把衣服穿上,很怕这些伤疤会吓到季听言。

之前去找军医看病的时候,她就是这样,虽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,但他终究不是瞎子,能看到她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嫌弃。

嫌伤痕恐怖,嫌疤痕狰狞不堪。

他担心季听言也会这样。

然而季听言谨记着他之前的话,在不治病救人的时候跟男人保持距离。

所以在陆铮穿衣服的时候,她就背过了身,对于那些伤疤,她只来得及瞄到一眼。

她并不觉得嫌弃,只觉得他好不容易。

每一次受伤,可能都是九死一生,都是为了老百姓能过上平稳安定的生活,不再被人家打,被人家欺负。

她来自二十一世纪,深知如果没有陆铮那样身先士卒的人在,她们不可能过上之后那种衣食无忧、幸福安宁的生活。

所以,她只会觉得感恩,还有敬佩。

季听言:“陆大哥,你身上有好多的勋章啊!”

陆铮不解,看了看身上朴素的衣裳,抿唇:“你看错了,我没有勋章。”

准确来说不是没有,他有很多,只不过没有带过来而己。

如果季听言想看,他下次可以都拿过来给她看。

季听言却说:“不是啊,你身上的伤疤就是勋章啊!”

“我一看到那些伤疤就觉得陆大哥你好厉害!一定立了很多功,保护了许多人!我特别特别佩服你!”

陆铮僵住。